石家庄市数据局
 
 
 
关于调整市数据局机构编制等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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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市数据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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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石家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数据局机构编制等事宜的通知》(石编委发〔2024〕89号)要求,市数据局机构编制调整如下:
一、主要职责调整
将市委网信办的“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政府有关工作”职责划入市数据局。主要职责调整如下:
(一)负责拟订数字石家庄、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规划并统筹推进相关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大数据战略。协调推动全市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二)协调推进全市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制度建设,研究提出全市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负责起草数据管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标准拟订和落实相关指标标准规范。
(三)组织拟订全市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四)统筹全市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全市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统筹构建智能集约的平台支撑体系。
(五)协调推动全市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六)协调推进全市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
(七)协同推进政府履职和政务运行数字化转型。推进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做好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全市电子证照库建设。
(八)负责拟订全市有关数据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在具体承担全市数据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
(九)负责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据要素等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大数据专业人才培养工作。
(十)协同市委网信办开展网络数据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编制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和资金使用建议。负责市电子政务组织推动工作,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与管理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党政群机关门户网站建设。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和机关信息化应用的管理。
(十二)负责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统一建设、统一运维的组织管理。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调整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值班、保密、档案、宣传、信息、信访、对外联络、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老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大数据专业人才培养工作。
(二)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科
负责起草数据管理方面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数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全市数据制度建设工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标准拟订、落实全市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管理制度和指标标准规范。
拟订全市数据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数字石家庄、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的统筹推进。协调组织实施数字石家庄规划建设和全市大数据战略。协调推动全市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调市级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政务信息化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负责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拟订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及资金计划,确定项目建设方案,组织推动项目建设管理。负责全市数据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三)数据资源科
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全市数据资源的目录制定、归集管理、整合共享、开发利用等工作。拟订全市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推进全市电子证照库建设。
(四)数字经济科
负责全市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研究拟订全市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市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市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据开发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权授权,促进全市数据产业发展。负责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推动数据资源在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领域的应用。推动数据增值服务应用,指导数据资源创业创新平台建设,促进行业、企业数据应用、行业数据分析成果转化等工作。
(五)基础设施和安全科
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数字基础设施布局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规划并推动实施,指导县(市、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标准拟订和落实全市电子政务外网、数据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和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社会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工作;协同开展网络数据流动安全评估监管工作。推动全市网络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协调推进全市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科技攻关。
(六)数字政府建设科
负责全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政府履职和政务运行数字化转型。负责市级政务信息化运维项目的组织管理,拟订市级政务信息化运维项目及资金计划。协同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管理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负责协调推动电子政务和机关办公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与管理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党政群机关门户网站建设。
(七)监督评估科
负责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方案评审、招标、建设、运维过程等各环节的全流程监督;负责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建设项目绩效评估。
(八)机关党总支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相关工作。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