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模式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机关党建
|
支持IPV6
|
无障碍
|
长者模式
本站
全网搜
网站首页
机构概况
机构职责
领导信息
内设机构
下设机构
新闻中心
市局动态
县(市、区)动态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政务服务
法人办事
政民互动
政府信箱
留言查询
意见征集
机关党建
职责职能
党内法规
学习园地
组织生活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
省级政策
河北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25-12-19
来源: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数据管理部门、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省有关部门:
现将《河北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5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文件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石家庄市数据局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市政府1号楼
邮编:050011 联系电话:0311-86687924
网站标识码:
冀ICP备20007409号-11
冀公网安备13010202004105号